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服裝穿著規定

正式服裝(校服)之定義
  1. 市面商家販售之本校制式夏季短袖制服、短褲、格子裙,冬季長袖制服襯衫、長褲、制服外套(以下簡稱制服)。
  2. 市面商家販售之本校夏季體育服上衣及長褲、短褲、冬季體育服上衣、外套及長褲(以下簡稱體育服)。
  3. 為彰顯班級團隊精神所製作之班級特色服裝 (以下簡稱班服)。
為維護校園安全,使全校師生能明確識別校外人士,服裝穿著之時機及注意事項如下
  1. 進出校門:學生應穿著合宜學校校服(制服、體育服)。制服及體育服上衣及外套須依照「東興國小制服及學號格式」,縫製妥善以資識別。
  2. 在校期間:學生在校上課期間應著學校正式服裝,體育課等戶外運動課程應穿著學校體育服或班服,適宜運動之布鞋、運動鞋。
  3. 個人感受:天氣寒冷時,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、熱之感受,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,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。
  4. 換季宣導: 本校服裝因應台灣四季氣候變化,得由學生及家長視溫度變化決定換季時間。
  5. 便服日:每週三為本校「便服日」,全校學生得穿便服。
  6. 班服日:高年級除星期三外,經學年統一,可選擇學年固定一天穿班服。若無班服之班級,請依學校規定穿著校服。